近日,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,到2012年10月底,我市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,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成40%以上。通过给农村集体土地发放“身份证”,我市将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,为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。
给农村集体土地发放“身份证”的目的,是要全面查清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情况,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、位置、界线、范围、用途和面积。
据了解,该项工作按照地籍调查、内业编辑成图、申请确权登记、初审公告、审核审批、颁发证书等步骤进行,5月31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、测绘工作,到2012年10月底前,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;2013年10月底,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,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。